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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刻】新《反垄断法》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些重点须知道

发布时间:2022-09-26

  《反垄断法》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制度,旨在保护竞争这一市场机制的核心,鼓励创新,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越发展,就越需要强化反垄断,更好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作用,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障市场机制有效运行,使“无形之手”能够高效配置资源,激发市场主体不断创新,使市场活力充分迸发,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
  目前,我国形成了以《反垄断法》为核心1部行政法规、8部反垄断指南、6部部门规章等有效施行的反垄断法律规则体系。近年来,在党中央“强化反垄断和防止资本无序扩张”的指导下,我国反垄断执法取得了非常积极的成效。2021 年被称为中国的“ 反垄断大年”,以阿里巴巴集团和美团公司“二选一”案等为代表的一系列针对数字平台垄断行为的反垄断执法,表明了国家强化反垄断的决心。2021年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还加挂了国家反垄断局的牌子。
  2022年6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反垄断法的决定,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本次《反垄断法》修订,聚焦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垄断行为,完善经营者集中制度等,共有九大重点:

一、强调反垄断工作应坚持党的领导
  新《反垄断法》规定,反垄断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国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制定和实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竞争规则,完善宏观调控,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二、以法律方式确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新《反垄断法》规定, 国家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定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与2021年6月2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委修订出台的《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相互呼应,细则要求在市场准入和退出、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等的政策、文件出台时需经公平竞争审查,通过此次《反垄断法》的修订,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法律方式予以确立。

三、规制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
    依据新《反垄断法》,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本法禁止的垄断行为。同时明确,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不得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以及平台规则等从事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对于经营者来说,利用数据和算法、技术、资本优势以及平台规则等的行为也可能发生反垄断的合规法律风险。

四、确立“安全港”制度
    新《反垄断法》设立“安全港”制度,若经营者能够证明其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低于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标准,同时符合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经营者之间即使形式上构成垄断协议,也不会被禁止。

五、建立经营者集中审查期限“停钟”制度
    新《反垄断法》规定,规定在经营者未按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导致审查工作无法进行,以及出现对经营者集中审查具有重大影响的新情况、新事实需要进行核实等情况下,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中止计算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期限,并书面通知经营者,以此降低重复申报案件的几率,以及让案件申报审查时间更为明确。同时本次修订,首次在法律上明确反垄断执法机构要求经营者申报集中,经营者未申报的,反垄断执法机构享有调查权。

六、增设“组织帮助型垄断协议”规定
    新《反垄断法》规定,经营者不得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经营者组织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或者为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提供实质性帮助的,适用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七、大幅提升处罚力度
    新《反垄断法》从垄断协议、经营者集中、拒不配合调查等方面,大幅提高处罚上限。对于垄断协议,新法明确在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但上一年没有销售额的情形下,可处以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垄断协议的,最高处罚金额从五十万元提高到三百万元。

八、明确打击行政垄断
    新《反垄断法》规定,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妨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对其他经营者实行不平等待遇,排除、限制竞争。增加规定了反垄断执法机构依法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调查时,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的配合义务,并规定对涉嫌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对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九、引入个人责任及信用惩戒
    新《反垄断法》增加了对达成垄断协议的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规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对达成垄断协议负有个人责任的,可以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因违反本法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记入信用记录,并向社会公示。 


一图读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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